郭总:
您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自实施以来,给公路的勘察设计发挥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在公路路线设计过程中,发现关于长陡纵坡中间设置缓和坡段问题,《技术标准》和《路线设计规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第4.0.21条“……相关研究表明,在长陡纵坡中间设计缓和坡,不利于下坡方向车辆减速,可能会给驾驶员造成进入平坡或反坡的错觉,本次修订取消关于长陡纵坡中间设置缓和坡段的规定。”,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8章第8.3.3条“各级公路的连续上坡路段,应根据载重汽车上坡时的速度折减变化,在不大于表8.3.2规定的纵坡坡长之间设置缓和坡段。”
从词义和相关条文理解,《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是取消缓和坡段的,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是需设置缓和坡段的。两者是否矛盾?
为了更好地做好公路的设计工作,请郭总予以赐教。
谢谢郭总!
吴总:
感谢您对标准规范修订的关注!
关于您来信咨询的内容,我们的本期全国举办的路线设计规范中,已经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的。
1、《标准》的条文说明,只是在解释条文内容增加、变化、修订的原因和考虑的因素,说明取消了原来一条关于缓坡设置的条文内容,并没有说不再需要设置缓坡了。《规范》则在《标准》规定的最大纵坡、最大坡长的基础上,细化、深化具体纵断面设计中对缓和坡段设置的要求。
2、按照交通运输部对标准、规范、细则指南等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标准》和《规范》编制的内容上,是有分工的。即《标准》主要覆盖各个专业,只规定直接影响安全、造价、规模、环保等的最低要求(和指标),其余的需要结合项目因地制宜、灵活掌握运用,更为深入细化的内容,则由各专业规范去阐述。这里关于缓坡设置的内容,就按照这个分工,统一放到规范中来阐述了。类似的,就像《标准》中还去掉了平曲线最小半径的一般值等规定,这些交给规范去详细深化说明。
3、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标准和规范同时强调,要避免在缓坡设置上机械式组合的情况。即陡坡最大坡长+缓坡最小坡长等组合。
以上回复,不知妥否!仅供参考。
您好,我在使用软件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想咨询一下:
1.在使用详细横断面带帽时,道路两侧的排水沟可以根据条件格式自动选择样式吗,如根据道路纵段选择不同形状的边沟。
2.详细横断面带帽时,如果道路各个分段两侧排水沟或边沟样式变化,只能通过修改标准横断面才能完成最终的出图效果吗,还是可以通过CTR文件直接输入。
3.支挡结构物是否可以输出成表格。
你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请参考:
1、就一个项目而言,边沟形式相对固定,建议根据项目分段,在标准断面定义吧,这样更为直观快捷;
2、如ctr中已经设置分段,以及各分段边沟样式及尺寸,新建标准断面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提出ctr数据中的分段,您可以基于自动生成的标准断面进一步补充、细化或直接使用;
3、支挡构造物,建议使用挡墙或路基软件完成,以方便同步完成相关计算与统计工作。
挡土墙的墙高为什么最大只能给5,想加大墙高不行
之前提问了有关“公路建筑限界”三、四级公路侧向宽度L的计算方法问题。截图如下:
多谢您的回复!
关于您的回复,我还是如下疑惑:
(1)当三、四级公路土路肩宽度为0.25米时,侧向宽度L=路肩宽度-0.25m=0.25-0.25=0?即此时侧向宽度为0?
(2)红色箭头所指,“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米”,因三、四级公路硬路肩为0,故此处“路肩宽度”是指土路肩宽度?
你好!
1、是的,对于这种特殊情况下,可以认为侧向宽度为0的,毕竟这种情况时,车辆的速度很低的。
2、可以理解这里的路肩宽度就是土路肩宽度。
郭总,您好!向您请教两个关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通视三角区问题 。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10.3.2中关于通视三角区仅给出了车辆前进方向右侧通视三角区画法,车辆前进方向左侧如何理解,是否可以参照右侧由主线和被交道停车视距构成 。
2、对于设置中央分隔带SSm级混凝土护栏的路段,混凝土护栏高度为1.1m,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条文说明7.9.6小客车视点高1.2m,停车数据物高0.1m,车辆前进方向左侧按道路停车视距绘制通视三角区,则其三角区范围内部分区域被遮挡无法通视,如何解释这一问题。是否可在交叉口前后降低混凝土护栏高度?
你好!
1、由每个方向的车道对应的停车视距组成的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是包括左右侧两个方向的。由于车道右侧的三角区的范围,通常会包含了左侧的范围,而且车道左侧的三角区与平面区域重合很多,因此,一般在通视三角区示意图中,只绘出了右侧的示意图。
2、在平面交叉影响区域,因为必然存在停车等待或让行等情况,车辆会会显著降低。一般平面交叉内的设计速度取主线设计速度的60%到80%。因此,我个人认为在平面交叉区域可以考虑去设置护栏,只有保持中央分隔带连续,但应首先应该保证视距条件,保证视距不被护栏等设施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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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地三维地质2.5有哪些方面的更新?
郭总:您好!
我是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XXX,又打扰你一下。
1、新规范8.3.3节公路连续上坡路段之间的缓和坡段的长度与原06规范有点不同,新规范为缓和坡段的长度应大于表8.3.1的规定。而06规范为其长度应符合表8.3.1最小长度的规定。请问新规范是要求连续上坡路段的缓和坡段要大于最小坡长吗?
2、根据8.3.3 上坡路段应设置缓和曲线,这个应该可以理解为在陡坡路段中间应设置缓和坡段,以恢复载重汽车的速度折减。而9.3.3中第3点中,越岭线的纵坡应力求均匀,不宜采用最大值或接近最大值的纵坡,更不宜连续采用不同纵坡最大坡长值得陡坡夹短距离缓坡的纵坡线形。该怎么理解?意思是缓和坡段要尽量的增长,由于我们地方设计院涉及的二级及以下公路较大,特别是到现阶段山区公路所占比重较大,经常遇到爬坡越岭线的问题,而有时候将缓和坡段拉长无形中会增大很多造价或显著增多大填大挖路段,所以以前设计的时候存在较多的爬坡路段直接都尽量接最小缓和坡长的设计,以尽量缩短里程,减少填挖,降低造价,而现在来看不太可取这种方式,就是以后怎么来理解和把握爬坡路段设置缓和坡段的度。
麻烦您了。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谢谢!
李总:您好!
1、首先请注意本期标准规范关于纵坡指标和设计方法方面的修订变化,主要是针对高等级公路而言的,修订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高等级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车型组成、货车代表车型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货车代表车型的综合性能严重下降等方面。标准、规范配套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最终对纵坡指标和设计方法方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和修订。
2、如果你们主要业务在于低等级公路方面,那么,我提醒应该注意上述修订的针对性和指标等的适用条件,毕竟低等级公路上主要通行的车型组成与高等级公路是不同的。通过区分公路等级进行对比,你就会发现:原则上,与低等级公路相关的纵坡指标(最大纵坡、最大坡长、平均纵坡、缓坡坡度等)均是没有变化的。
3、但是在低等级公路纵坡设计中,应注意避免机械的陡坡最大坡长+缓坡最小坡长组合的做法,因为该做法并不能起到让货车加速的效果的。因此,在设计中,以依据运行速度变化来评价和优化纵坡设计。必要时也可以考虑局部路段增设爬坡车道的。
以上回复,属于个人理解和认识,仅供参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