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 单位:广西路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1-12-27

郭总:你好,

P46页9.2.1.4各级公路不论转交大小均应敷设曲线……。

1、 在交叉范围内,如T形交叉等接近直角的地方是否也要在转角敷设曲线?

2、 如按交叉设计,可否不设置曲线?

3、 如交点敷设曲线,交叉设计的加铺转角范围是否也要包含主线的路基宽度在内?

关于公路平面交叉范围的公路主线的几何线形设计要求,请参阅《规范》第10.2节的相关条文内容吧。
该节的条文内容,以及第10章相关章节的内容,应该能够回答了你上面的相关问题了。
昵称: 单位:广西路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1-12-27

一、P24页6.3.1.条提到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中间带由两条左侧路缘带和中央分隔带组成。

最近在工作中看到一个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如图所示:

111.png

图中标注中央分隔带为250cm,但是实际上护栏两侧宽度仅为150cm。左右各有50cm“虚拟分隔”。我个人理解中央分隔带应该为真实分隔,不知图中所示“真实分隔+虚拟分隔”的布设形式是否有科学依据和可行?


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请你参阅《规范》第6.3.1条的条文说明内容,其中有关于多种中分带形式的构成示意图。
仅仅从你发送的图片中,我认为:图中采用的中间带宽度应该是4.0m(75+50+150+50+75),中央分隔带宽度应该是1.50m,左侧路缘带宽度应该为1.25m(50+75)。
昵称:某设计人员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22-01-19

卫总,请教你一个规范的问题,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 S型曲线,-个大半径是5200,小半径是1800,把大半径5200认为是直线而没设置缓和曲线,只是在小半径1 800端设置了缓和曲线,这种做法违规嘛?

您好!对于半径大于不设置超高半径的圆曲线,虽然在视觉上属于弯道(曲线),但其对行车的影响与直线路段差异很小,因此,在路线设计中可以完全视为直线(路段)处理,也不需要考虑设置缓和曲线。您提到的S型曲线中,由于大圆半径5200m超过《规范》表7.4.1的“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因此,在路线设计中,只需要考虑小圆(半径1800m)设置缓和曲线和超高等需要就可以了。

昵称: 单位:广西路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1-12-27

郭总:你好!

路线规范P47页9.2.4.2条

1)当R小于100m时,A宜大于或等于R。

2)当R接近于100m时,A宜等于R。

3)当R较大或接近于3000m时,A宜等于R/3。

4)当R大于3000m时,A宜小R/3。

其中1)、4),已经明确了小于100m和大于3000m。但是2)、3)的描述为“接近于”。


在100~3000范围内各取10%作为区间:

100+[(3000-100)/10]=390m

3000-[(3000-100)/10]=2710m


得出:

半径:100m~390m,按“A宜等于R”执行

半径:390m~2710m,按“R/3≤A≤R”执行

半径:2710~3000m,按“A宜等于R/3”执行

以上理解不知是否正确,请郭总指点迷津。

你好!

关于路线设计中缓和曲线长度(缓和曲线参数)取用的问题,我已经在相关文章中有过解释和讨论。

请您关注”纬地软件微信公众号“,查阅之前发布的文章《缓+圆+缓比例1:1:1是最佳的线形组合吗?》。

昵称: 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2-01-04

郭主编您好:

    郭主编你好,我是广西交科集团做安全性评价的一名员工,现就《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中第7.9.4条:大型车比例高的二级、三公公路应进行相关路段停车视距检验,中“大型车比例高”怎么界定?20%算高的范畴吗?,抱歉我的问题可能很简单,但是确实困扰我

你好!个人理解,一般当大型车混入比大于20%时,可以视为”大型车比例较高“,因为,此时大型车对公路通行能力等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了。
另外,我认为可以从功能层面来加以区分。当二级和三级公路的功能为干线功能时(包括主要干线和次要干线)。因为作为干线功能的公路项目或路段,必然会通行区域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另外,如果功能为支线功能,但直接连接港口、货物集散中心等时,也必然会通行大型车,

昵称:Lin 单位:华设 来源: 时间:2021-09-03

你好,最新的小交通流量农村公路规范马上实施了,是否可以更新一下技术指标文件或者出一个教程   

你好,纬地技术指标库是开发式的数据库,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编辑补充,随后我们会讨论增加小交通量规范相关技术指标,敬请期待。
昵称: 单位:广东院 来源: 时间:2021-07-16

郭总,您好,关于2017版路线规范11.5.5条中L1主线上的相邻出口或者入口间距问题的咨询。

目前我们正在做的一个项目沿线村镇较多,工可批复定义为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具城市快速路功能。  

目前主线与被交叉高速以双喇叭形式连接,经与地方公路局沟通,地方意见是需要在该互通附近,结合乡镇规划设置菱形互通以便于上下主线,具体菱形互通为预留,本次不实施,但菱形互通的设置对双喇叭的立交方案产生一些影响。 

      

图中青色线条为规划乡村道路,绿色的匝道为半菱形互通,问题如下:

1、两个半菱形互通与双喇叭因被交路各不相同,可以理解为3个独立的互通,此时就涉及到互通间距的问题,规范对相邻互通净距的定义为上一个互通的入口与下一个互通的出口之间的距离不满足1000m应做成复合式互通,但该情况明显不满足该条文规定,规范是否对不同互通之间的连续出入口之间的间距有明确要求?这种情况是否应做成复合式互通呢?

2、进一步查阅规范,两个半菱形互通与双喇叭互通的间距是否应该参考规范11.5.5关于主线上连续出、入口间距的相关要求呢?之前设计中认为11.5.5的L1的情况属于一个互通内部的间距要求,这个L1的距离控制是否适用于本项目不同互通间距的这种情况呢?或者规范11.5.5中关于L1的定义的适用情况是一个互通内部还是多个不完全互通之间连续出口也适用呢?

望解答,谢谢!

你好!

1、公路技术标准和路线设计规范是相邻的两个互通立交的间距做出规定,未考虑到你来信中提到的部分互通与一座完整互通相邻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我建议要从标准规范对互通间距提出要求的出发点来考虑处理实际项目中遇到的情况。毕竟,标准规范不可能把所有可能遇到的组合情况均全部罗列得到的。

     对从图中

昵称: 单位: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1-04-23

郭总,您好!

  我是甘肃省某公路设计咨询公司的设计咨询人员,最近在咨询某高海拔地区改扩建公路时,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多种特殊条件同时存在时,最大纵坡应该如何选取,特向您请教!具体问题如下:

  该改扩建项目原有道路为四级公路,本次拟改造为三级公路(40km/h)。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8.2.1条,一般情况下,最大纵坡不应超过7%;但考虑8.2.1条第2条(即:改扩建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30km/h,20km/h的利用原有公路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最大纵坡可增加1%)时,利用原有公路路段最大纵坡可采用8%。

  但本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海拔高度为3500m左右。根据规范8.2.2条规定,应对最大纵坡予以折减,按规范,本项目应折减1%。此时,问题出现了,折减时是否考虑“改扩建公路纵坡可增加1%”的特殊情况的叠加,即此时最大纵坡应为7%+1%-1%=7%,还是最大纵坡直接为一般情况下的7%-1%=6%。

  望指教,谢谢~~~~~~~~~~     

你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包括其他类似问题),我们已经专门编写文章,发表在纬地软件微信公众号上了。

请您关注“纬地软件”微信公众号,并查阅《规范每周一问答》栏目的近期内容吧。

昵称:Lin 单位:华设 来源: 时间:2021-06-10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最近接触了一个项目,里面有两个同向圆曲线,采用了缓和曲线+圆曲线+缓和曲线+圆曲线+缓和曲线,避免了中间的夹直线问题,但是以前没见过这种做法,规范上也没找到有提过这种做法,请问这种做法有什么依据嘛?

陈工,你好,您所描述的线形组合,正是典型的卵形曲线,关于具体要求,您可以查阅路线规范第7章及第9章相关条款。
昵称:乔 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 时间:2021-04-23

郭总您好,对于互通区主线竖曲线半径有些疑问:路线规范及互通细则,正文对互通区主线竖曲线要求较高,均要求全互通路段范围,但路线规范对11.1.9的条文说明,指出特殊情况时,对于不影响出入口视距的凸型竖曲线指标,变速车道以外的平曲线指标,可低于表11.1.9的规定。现在遇到老路改建布设互通的情况,凸型竖曲线较小,不满足表11.1.9的规定,若该凸型竖曲线在互通区内,不影响出入口,即将出入口鼻端移位至凸型竖曲线外侧,保证出入口视距,像这种情况,是符合规范要求的吗?

你好!我个人认为如果能够保证互通区出入口处的视距条件要求,竖曲线略小于规范对互通区主线的指标要求,应该是可行的。

但是,建议在设计说明中要增加相关的论述和说明,以说明这些是改扩建项目的客观条件引起的。

至于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我认为是可以视为满足的。因为《规范》该条文的程度用语是“应”或者“宜”,并非完全地强制性。增加上面说明,就在于论证说明属于客观条件限制下的不得已的情况,而且保证了直接影响安全的视距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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