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总:
您好,我是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的一名设计人员,目前正在做一条山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受地形等因素较长路段采用了分离增建改扩建方式,旧路作为半幅双向变单向拆除中分带重新划分成标准断面,考虑到旧路利用情况,旧路单向四车道拟采用双向路拱横坡,路拱线位于1、2车道与3、4车道中间,路拱坡度为-2%。主要依据是《公路路线设计规范》6.5.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路基的路拱,宜采用单向横坡,并向路基外倾斜,也可采用双向路拱坡度。积雪冰冻地区,宜采用双向路拱坡度。”以及其条文说明,在论证过程中也有对规范条文不同的理解,即此条文所说双向路拱是指同向路拱(向路基外倾斜)的不同坡度还是不同方向的路拱,若为不同方向的路拱有专家指出对于高速行驶的车辆尤其是车身重心较高的载重车辆跨越路拱线时易造成不稳定。我的问题是,规范此处的条文是指同方向的不同坡度还是不同方向的路拱,规范制定过程中是否有相关论证专题或研究,若采用不同方向路拱的设计方法是否会存在安全问题?
尊敬的郭总:
您好!我是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的一名路线专业设计人员,一直在关注纬地公众号的规范问答版块,解决了很多设计中遇到的困扰。现在有一个问题想要向您请教:
目前我们在做一项涉路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是新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下穿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的桥梁,桥墩设置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侧分带范围内,高速公路为南北走向,新建城市路为东西走向。
遇到的问题是:这条城市道路在行车道外侧设置了SA级波形护栏,但路缘石与桥墩外壁的间距较小(北侧约2m,南侧约1m)。
北侧桥墩与行车道间距示意 |
南侧桥墩与行车道间距示意 |
我们参考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中提到的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和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这两个重要因素:
但是规范中并未给出SA级的取值参考范围,只给到了SB级。如果采用插值法,那么W值和VIn值随着护栏等级增加而增大,这个结论和常识不太一致,实际上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单位内的相关专业,得到的结论是:规范对不同护栏测试采用的车辆型号、冲击速度等是有区别的,高等级护栏的相关取值应该是对应着高等级公路的需求。
那么现在这条路属于较低设计速度(50km/h)但是采用了较高的护栏等级(SA波形梁护栏),这种情况下,怎么确定护栏与桥墩(或行车道)之间合适的距离?我们这边所考虑到的建议是设置混凝土护栏以减小可能发生的横向位移,但间距方面仍然无法给出合理的建议。进一步的,今后我们在做公路设计时,对于护栏和路侧桥墩间距问题应当如何考虑?期待您的答复!
郭总您好:
请教关于西部地区国道过乡镇段的路基宽度问题:西部地区某国道,二级公路,过乡镇段,设计速度采用40km/h;1、路基宽度=0.75m(土路肩)+3.5m(硬路肩“慢车道”)+3.5m(行车道)+3.5m(行车道)+3.5m(硬路肩“慢车道”)+0.75m(土路肩)=15.5m;2、路基宽度=0.75m(土路肩)+4.0m(硬路肩(“慢车道”+“路缘带”))+3.5m(行车道)+3.5m(行车道)+4.0m(硬路肩(“慢车道”+“路缘带”))+0.75m(土路肩)=16.5m;请问这两种路基宽度哪个较合适,硬路肩加宽后作为慢车道,是否还需要在慢车道外侧硬路肩加宽0.5m设置右侧路缘带?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表4.0.3二级公路车道数为2;4.0.11二级公路慢性车辆较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加宽硬路肩的方式设置慢车道,并应增加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组织管理。
郭总,您好!
关于路线规范中立交范围主线凸形竖曲线半径的问题需要请教,现状被交路的20000的竖曲线半径可以满足出口识别视距的要求(约330m,大于极限值265m),但是按照23000改造后,匝道出口识别视距只有266m,对比之后,凸形竖曲线半径的增大,导致出口识别视距缩短60m。按照29000改造,被交路改造区域过大,且纵断抬高过多,约1.2m。规范中11.1.9的条文解释中说明,在不影响主线出口识别视距的情况下,凸形竖曲线半径可小于规范11.1.9表中的数值,请问如何掌握规范中这一条规定?
郭总,你好!请教一个问题: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表7.6.1双车道路面加宽值,2类加宽和3类加宽有些半径的加宽值没有给出,比如2类加宽中半径在25~30之间的加宽值应该是多少,有相关计算公式吗?在实际应用中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各位老师好,自从纬地公众号开通之后,在上面上学到了不少知识,非常感谢!我有个小建议,可否发表一期关于圆曲线加宽值计算的技术文档?我们在实际过程中经常遇到等级我三级或四级的支线公路(通行载重汽车),路线设计规范中通行载重汽车的是2类加宽,但是只给出了半径30m及以上的加宽值,30m以下到15m的没有给出,这些区间内的加宽值是如何计算的,我们暂时没有找到相关资料。谢谢。
关于设施波形护栏路段路基加宽值如何选取
以四级公路和四级公路(I类)为例,路基宽度6.5m,不同规范中对设置波形护栏路段加宽值的选取不尽相同,该如何选取?
1、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减去0.25m,设置护栏时,应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
2、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第6.1.5条规定,设计速度为40km/h、30km/h 的三、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的单车道公路,只有0.25m的土路肩在建筑限界外,可供设置护栏,如果0.25m宽度不够,应根据要加宽路基。设计速度为20km/h的双车道公路的土路肩都在建筑限界内,无土路肩可供设置护栏,需加宽路基。
3、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6.2.7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路侧波形梁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护栏面可与土路肩左侧边缘线或路缘石左侧立面重合,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cm。
4、根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12.4.9条文说明,四级公路(|类)路肩宽度采用最小值0.25m时,需加宽路基至满足护栏设置需求或将护栏设置于缓边坡上,使护栏距离车行道0.25m。
根据1和3的规定,四级公路土路肩加宽0.25m,保证护栏外侧保护层厚度0.25m即可;根据2和4的规定,四级公路土路肩需加宽值需要0.5m,需要在护栏内侧预留0.25m侧向净空和护栏外侧0.25m的保护层厚度。
不同规范中对加宽值的选取不尽相同,请问四级公路设置波形护栏路段路基需加宽0.25m还是0.5m?
郭总,向您请教一个问题:路线设计规范6.5.5条第4款规定:位于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应采用3%或4%的反向横坡值。对于路基宽度是6.5m或4.5m的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15km/h),当土路肩采用同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一致的材料时候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采用同行车道一致的同方向横坡,不设置反向横坡行吗?当我的路面结构采用的是砂石路面,土路肩采用培土,这个情况下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也不采用反向横坡,采用同行车道一致的同方向横坡可以吗?有施工单位反向,由于土路肩只有0.25m或0.5m,这个反向横坡不好施工。我个人肤浅理解,这条规定是不是出于考虑下雨的时候土路肩培土没有硬化的情况下,防止土路肩上的水流向路面,把路面弄脏而设至的?对于安全方面应该没什么影响吧?谢谢您。
郭总您好,我请教一个关于公路用地范围的问题:
路线规范第6.7.2条规定——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以外不小于1m 范围内的土地。对桥梁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范围。
在具体设计中,有的项目在桥梁投影范围以外设置1米附加用地,有的项目直接用投影范围作为用地边线。
我个人理解,这个附加用地宽度的主要作用是:
1.用于设置隔离栅栏,为其提供类似于“保护层厚度”的一个宽度值;
2.考虑测量精度问题,为路基或路堑段放坡提供富余空间。
由于桥梁范围不存在上述两方面需求,从节约用地考虑,直接用投影范围作为用地边线似乎更为合理。有项目业主担心这样做不满足规范要求,但我个人认为这是满足规范要求的,请您解惑,谢谢!
您好: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当变速车道位于主线纵坡为-2%的路段范围内时(主线纵坡为负数且小于2),变速车道长度是否也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修正?望您有时间解答一下,谢谢
你好!《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11.3.8条第5款和第6款,对下坡路段的减速车道和上坡路段的加速车道的长度给出了修正系数,即当主线纵坡坡度(绝对值)大于2%时,建议按照《规范》表11.3.8-2对变速车道长度进行修正、加长。当主线纵坡坡度小于或等于2%时,不需要对变速车道长度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