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专业技术人员提问:
Question
郭总,您好,我是西北XXX县交通局一名技术人员,结合日常设计工作,整理一些关于四级路的问题请教,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给予解答。问题比较多,逐条整理如下: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P26中第6.5.4条规定:“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路拱应采用双向路拱坡度,由路中央向两侧倾斜”,如下图所示。那么,四级公路的单车道的情况呢?
2、四级公路车道宽度为3.0m,但无硬路肩,而一般标线宽度为0.15m,因此,双车道四级公路在施划标线后,车道实际有效宽度扣除标线宽后为2.7m,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其他不良影响(虽然以前一直是这样做的)?
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第6.2.1、6.2.2及6.4.1条规定,如下图所示。对于设计速度20km/h的双车道四级公路路基宽6.5m,行车道宽6m,土路肩宽0.25m。
第6.6.2条规定,如下图所示。三、四级公路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0.25m,按规范双车道6.5米宽四级公路侧向宽度为0米,不需要侧向宽度,建筑限界为6m。
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P81中第6.1.5条文说明最后一句话,如下图所示。意思双车道6.5米宽四级公路侧向宽度为0.25m,建筑限界为6.5m。那么,双车道6.5米宽四级公路的建筑限界应该是多少?
回复
Answer
你好!对你的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1、我个人认为,四级公路单车道时,也推荐采用双向路拱。四级公路只要保证弯道处合理超高过渡,从便于施工和排水等出发,采用双向路拱应该是合理可行的。毕竟,四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很低,路拱横坡对车辆在较低的速度下行驶影响较小。
2、对于四级公路在施画标线后,车道内实际宽度减窄了,应该是正常出现的情况。四级公路速度低,车道宽度本身就是规定可以窄于速度较高的公路的。建议你在施画标线的位置上,再参考一下交通工程等相关规范吧。
3、在对《标准》、《规范》中路肩等宽度推荐值理解时,应把握一个原则:我国《标准》、《规范》在编制中,普遍从节约占地和降低工程规模等目标出发,推荐的宽度等数值均是满足功能和安全等条件时所需要的一般最小值。对公路两侧的土路肩和硬路肩而言,如果条件允许(如工程规模和造价爱影响不大时)或者从便利非机动车出行等需要出发,完全可以采用大于推荐值的宽度。例如,对你提到的四级公路,尽管《标准》《规范》中未推荐,但如果需要完全可以增设右侧硬路肩的。
4、对四级公路建筑限界的问题,结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理解。至于,对《安全设施规范》条文说明中存在不同的理解,我认为应该以上位《标准》为准吧。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关于三、四级公路建筑限界的相关规定是与上位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完全一致的。而且,2014版《标准》与2003版《标准》对此无修订变化。
2)对于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且土路肩宽度采用0.25m时的公路建筑限界,我的理解和认识是:在这一特定的情况下,建筑限界可以仅为W部分,即行车道的宽度。因为此时,L侧向宽度在减去两侧的0.25m之后,其数值为0。
3)对于三、四级公路,当土路肩宽度采用0.5m或者更大值时,L侧向宽度在减去0.25m之后的部分宽度(0.25m),是属于公路建筑限界之内的。这里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不需要侧向宽度。
4)对于上述三、四级公路的情况,当土路肩宽度(如0.25m时)不能满足设置护栏等设施需要时,均需要对路基进行局部加宽。对应《规范》第6.4.1条第3款的规定,“二、三、四级公路在路肩上设置标志、防护设施时,...必要时应加宽路基”。如下图所示。同时,在按照上述理解、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建筑限界之后,还应检查并确保路侧护栏等设施不应侵入建筑限界之内。
5)还有,请注意《规范》在第6.2.2的第3款,“四级公路一般路段应采用双车道,交通量小或......的路段可采用单车道”。如下图所示。因此,在对四级公路单车道断面(不设置右侧硬路肩)等特殊情况进行讨论时,应注意把握上面第3点提到的“一般性原则”。这样就避免陷入把某种特殊情况,当作普遍性问题去考量的思维局限之中了。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和认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