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设计中遇到了问题,百思不得其解,故向贵公司请教,恳请指教。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条文2.2.3第三款:“高速公路的局部特殊困难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时,经论证,该局部路段的设计速度可采用60km/h,但长度不宜大于15km,或仅限于相邻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路段。”及4.2.8“改扩建公路应采用改扩建后的公路技术标准和指标,对于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因提高设计速度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增加工程造价或对环境保护、文物有不利影响时,经论证该局部路段可维持原设计速度和指标,其长度高速公路不宜大于15km。”
就是想要请教一下这个路段长度是否可以突破15km,咱们编写规范中确定15km是考虑了那些因素。
你好!
关于《规范》第2.2.3条和第4.2.8条中,以特例的形式,允许高速和干线工程的一级公路在遇到特殊复杂情况时(如: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等),可以局部路段采用60km/h的设计速度,即低于正常情况下80-120km/h的设计速度,但限制局部路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5km........这里的15km,实际上就是指一般公路项目采用一个设计速度时的最短长度,即一个设计路段的长度。根据《规范》程度用词,该条文中关于15km的长度中,“不宜”表示一般性的推荐性质,可以理解为有条件是尽量满足;当然,如果没条件时也可以不满足。但笔者想强调以下几点:
1、《规范》对特殊受限路段的长度限制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采用60km/h设计速度的路段较长时(其他路段设计速度可能都在80-120km/h),导致整个一个公路项目或者较长的路段内,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降低,进而明显影响项目功能发挥。
2、虽然降低设计速度的路段长度在15km的基础上多几百米或者1-2km,都可以视为满足“不宜大于15km”的要求,但在项目设计中要避免机械套用或者凑数字的现象,紧紧围绕上述《规范》限制受限路段的初衷和目的,结合项目沿线地形、地质、构造物等条件,科学论证采用60km/h路段的长度。
路线平面设计中,回头曲线设计,已知缓和曲线和半径,如何让曲线间直线为0.0000?
你好!
建议认真阅读一下关于智能布线相关功能的说明,还有我们之前曾今在纬地技术支持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智能布线功能介绍演示的文章、演示等。通过简单的鼠标拖拽,就可以非常方便地实现曲线参数的调整与取整。
郭总您好!
有两个为题请教您一下:
一、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10.5条关于平交附加车道,规定主要公路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应在主要公路上增加减速分流车道和加速汇流车道。
新增平交口是企业接入口,接入道路为厂区道路,被交路为一级公路,路口设置红绿灯,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增加附加车道吗?个人觉得增加附加车道主要是为了减少对主线的影响,在设置红绿灯的情况下,还需要设置减速分六车道和加速汇流车道吗?
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8.5条合成坡度,第8.5.2条下列情况其合成坡度必须小于8%:
1冬季路面有结冰、积雪地区;
2自然横坡较陡峻的傍山路段;
3非汽车交通量较大的路段。
我们做的项目是旧路改造项目,就路为四级公路,改建三级公路,在河北,属于积雪冰冻地区,旧路现状条件差,有局部路段,合成坡度按照8%满足不了,平面有小半径曲线,纵段上是陡坡段,现状路边都是建筑,纵坡减不下来,这样的条件下,合成坡度能不能按照8.5.1条的合成坡度最大值取呢?
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你好!
1、问题1:我理解规范要求设置减速分流车道与加速汇流车道与平面交叉口的交通控制方式即是否采用信号灯方式无关,即在设置信号灯方式下,例如主路绿灯时,右转车流汇流主线时仍然存在汇流的过程。
2、问题2:关于规范第8.5.2条对陡坡与小半径圆曲线组合时的合成坡度要求,规范条文的程度用语为”宜“,但对于冬季路面有冰冻、积雪的地区,程度用语为”必须“,因此,我建议合成坡度要小小于8%。而且,在积雪冰冻条件下,合成坡度大于8%时,大型车辆通过小半径弯道时,会可能存在侧向倾覆的安全风险的。
一、P25页6.4.1.1条提到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在右侧硬路肩内设右侧路缘带,其宽度为0.5m。从网上找了两张高速路的照片,没看出路缘带的具体体现及其作用。想问一下郭总,规范特别指出要设置路缘带是什么用意呢?
二、P46页9.2.1.4各级公路不论转交大小均应敷设曲线……。
1、 在交叉范围内,如T形交叉等接近直角的地方是否也要在转角敷设曲线?如进行交叉设计,可否不设置曲线?
2、 如设置曲线,交叉设计的加铺转角范围是否也要包含主线的路基宽度?
三、
(1)P47页9.2.4.5 1)凸形曲线的回旋线参数及其对接点的曲率半径,应分别符合容许最小回旋线参数和圆曲线和圆曲线最小半径的规定。
1、 最小回旋线参数是否可以理解为P33页表7.4.3所指的回旋线最小长度?
2、 如不是表7.4.3所指,是否可以理解为ls(min)=Lc+0.3v?
(2)P47页9.4.4.5 2)对接点0.3v长度范围内……。
1、这个范围指的是对接点单侧0.3v两侧共0.6v,还是单侧0.15v两侧共0.3v?
郭总好,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一、P24页6.3.1.条提到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中间带由两条左侧路缘带和中央分隔带组成。
最近在工作中看到一个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如图所示:
图中标注中央分隔带为250cm,但是实际上护栏两侧宽度仅为150cm。左右各有50cm“虚拟分隔”。我个人理解中央分隔带应该为真实分隔,不知图中所示“真实分隔+虚拟分隔”的布设形式是否有科学依据和可行?
二、P47页9.2.4.2条
1)当R小于100m时,A宜大于或等于R。
2)当R接近于100m时,A宜等于R。
3)当R较大或接近于3000m时,A宜等于R/3。
4)当R大于3000m时,。
其中1)、4),已经明确了小于100m和大于3000m。但是2)、3)的描述为“接近于”。
在100~3000范围内各取10%作为区间:
100+[(3000-100)/10]=390m
3000-[(3000-100)/10]=2710m。
得出:
半径:100m~390m,按“A宜等于R”执行
半径:390m~2710m,按“R/3≤A≤R”执行
半径:2710~3000m,按“A宜小R/3”执行。
以上理解不知是否正确,请郭总指点迷津。
进行公路设计时,当连续陡坡由几个不同坡度值的坡段组合而成时,相邻坡段长度应按限制的规定进行坡长折算,这种陡坡组合坡长的计算方式行不行得通,例如:某山区三级路,第一段坡度为7%,长度为200m,即占坡长的2/5,第二段坡度为6%,长度200m,占坡长限制的2/7:第一、二坡段设计后还剩1-2/5-2/7=31.43/100,若第三坡段采用4%的坡度,那么第三段坡长最长可采用31.43/100*1100=345.71,这时就把10%的坡长值用完了
郭总:你好,
P46页9.2.1.4各级公路不论转交大小均应敷设曲线……。
1、 在交叉范围内,如T形交叉等接近直角的地方是否也要在转角敷设曲线?
2、 如按交叉设计,可否不设置曲线?
3、 如交点敷设曲线,交叉设计的加铺转角范围是否也要包含主线的路基宽度在内?
一、P24页6.3.1.条提到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中间带由两条左侧路缘带和中央分隔带组成。
最近在工作中看到一个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如图所示:
图中标注中央分隔带为250cm,但是实际上护栏两侧宽度仅为150cm。左右各有50cm“虚拟分隔”。我个人理解中央分隔带应该为真实分隔,不知图中所示“真实分隔+虚拟分隔”的布设形式是否有科学依据和可行?
郭总您好!
本人是刚接触市政的菜鸟,在做项目是遇到个规范的问题向您请教一下!
原项目是城市主干道,现提升改造成快速路,设计速度60km/h与原设计速度保持不变,提升改造后的行车道宽度按照《城市快速路设计规范》是两个3.5米的快车道+3.75米的慢车道,但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只需两个3.25米的快车道+3.5米的慢车道就可以了,因为原道路道路断面宽度较小,只能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做成两个3.25米的快车道+3.5米的慢车道,如果按照《城市快速路设计规范》做成两个3.5米的快车道+3.75米的慢车道,就会导致现有断面宽度不够,如果加宽断面就会导致工程造价大大提升,现在业主资金有限,可否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做成两个3.25米的快车道+3.5米的慢车道但不满足《城市快速路设计规范》。请问一下这个问题怎样理解,望郭总有空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
在设计中遇到了问题,百思不得其解,故向贵公司请教,恳请指教。《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ITG D20-2017)条文2.2.3第三款: "高速公路的局部特殊困难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时,经论证,该局部路段的设计速度可采用60km/h,但长度不宜大于15km,或仅限于相邻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路段。"及4.2.8 "改扩建公路应采用改扩建后的公路技术标准和指标,对于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因提高设计速度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增加工程造价或对环境保护、文物有不利影响时,经论证该局部路段可维持原设计速度和指标,其长度高速公路不宜大于15km."
就是想要请教一下这个路段长度是否可以突破15km,咱们编写规范中确定15km是考虑了那些因素。